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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 ——第十七届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2023-06-23 14:4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机械工业各级人才评价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地方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工会,有关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精神,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快培养和选拔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41号)精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将共同主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七届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竞赛为国家级二类竞赛,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主办。

  工具钳工(赛项一)由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承办,机械工业人才培养行业联盟、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山东辰榜数控装备有限公司、中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办;工程机械维修工(赛项二)由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承办,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机械行业能力评价工程机械实训基地协办;汽车发动机装调工(赛项三)由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北京汽车技师学院承办,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协办。

  竞赛各赛项成立全国组委会和执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负责审定执委会提出的竞赛方案,决策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指导和监督竞赛的全过程,发布竞赛决赛结果等。执委会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全面实施工作,下设竞赛办公室和技术委员会。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技术委员会负责竞赛的各项技术准备和支持工作,包括技术文件制定与命题组织、赛场设备搭建与技术保障、决赛组织管理与成绩评判等。赛项一竞赛办公室、技术委员会设在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赛项二、赛项三竞赛办公室、技术委员会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请各企业(集团)和院校等参赛单位组建预赛组委会,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竞赛事宜,并在竞赛举办全过程中,接受全国组委会和执委会的领导。

  竞赛设工具钳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汽车发动机装调工三个赛项。其中,工具钳工包括:工业机械装调、原型创新设计与制造、传感器装调与技术应用3个子赛项,分职工组(含教师,下同)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职工组为单人赛项,学生组为双人赛项;工程机械维修工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汽车起重机、高空作业车、叉车5个子赛项,分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均为单人赛项;汽车发动机装调工包括:汽油机、柴油机2个子赛项,分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均为单人赛项。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及在2018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或教师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以企业(集团)和院校为单位组织预赛,在预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由其所在单位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参加决赛阶段各考核项目的比赛。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各赛项考核内容分别以《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工程机械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汽车装调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标准制定。赛项一总成绩中理论考试占20%、实际操作占80%;赛项二总成绩中理论考试占30%、实际操作占70%;赛项三总成绩中理论考试占40%、实际操作占60%。

  试题由竞赛执委会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另行通知。

  (一)各单位预赛阶段。2019年8-10月底前,在全国组委会和执委会统一指导下,以各企业(集团)和院校为单位组织预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二)全国决赛阶段。2019年9-11月,组织完成决赛选手报名。2019年10-12月分别组织完成各赛项的全国决赛。全国决赛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对工具钳工职工组三个子赛项第1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对工程机械维修工职工组五个子赛项的第1名遴选综合成绩前3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对汽车发动机装调工职工组两个子赛项中,汽油机子赛项前2名、柴油机子赛项第1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

  (二)对赛项二、赛项三决赛获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由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第4-15名,由机械工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学生组最高至高级工)。学生身份选手,决赛各项成绩均合格的,由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一)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通过竞赛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和学生钻研技术,加强学习,提升技能。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理念。

  (二)请各参赛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抓紧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按时间要求启动竞赛,按规则认真组织竞赛,同时及时发现、表扬、宣传学业务、钻技能的先进典型和事例,为组委会举办颁奖表彰大会提供更多、更好、更全面的素材。各参赛单位对预赛相关情况须做出总结,并向竞赛办公室提交预赛相关材料。

  (三 )各预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竞赛。加强技术评判工作,使竞赛做到科学、严谨、公正、准确。在整个竞赛活动过程中,勇于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同时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竞赛办公室进行联系。

  (四)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31日前指定1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各赛项竞赛办公室指定邮箱。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机械大厦1117室(邮编:100055)